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发展投资(景泰)A区40万千瓦风电项目塔筒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白银景泰陇鲁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山东发展投资(景泰)A区40万千瓦风电项目,该项目位于景泰县南约30km处,场址具体位置在东经103°52'2.97"~104°15'34.44"、北纬36°48'33.20"~37°0'38.30"之间,风电场场区海拔高程介于1740m~2320m之间,场址区为山地地形。风电场内部有S101省道、S217省道经过,对外交通条件便利。本项目总装机容量400MW。该项目拟装安装72台5.56MW风机,配套安装72台箱式变压器,本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
招标范围:山东发展投资(景泰)A区40万千瓦风电项目塔筒设备采购;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风电机组塔筒及附属件的材料采购、制作与组装、运输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山东发展投资(景泰)A区40万千瓦风电项目塔筒设备采购:塔筒设备72套,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特种设备取证和安装等费用,以及合同设备的税费、责任内的道路协调和修整、从制造厂到合同交货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道路分界点见附件,分界点(含分界点)之前的道路修整协调由投标人负责,分界点至风场机位点的道路修整协调由招标人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1为44套塔筒,标段2为28套塔筒,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待PC总承包招标完成,塔筒采购合同中甲方的权利、责任转移至PC总承包中标方执行,塔筒采购合同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投标人对此应充分知悉并予以无条件配合。
2.2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风机塔筒主体;
(2)塔筒法兰;
(3)塔筒内附件(电缆夹、电缆桥架、电缆护套、马鞍桥、铝合金爬梯、电梯(由风机主机厂家采购、电梯厂家安装)、安全滑轨等内饰件、平台、照明(LED)、插座线缆等电器附件、灭火器、射钉、液态阻尼器、阻尼液等)的采购与组装;各段平台电缆孔托盘制作安装。
(4)运输支架等辅助器具;
(5)工厂验收、包装、运输到目的地;
(6)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
(7)接地装置焊接;
(8)现场技术服务等。
卖方负责将所有合同标的运至项目现场机位点或指定交货点。卖方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洞、桥梁等构、建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并提出大件运输的方案,确保大件设备运至项目现场指定交货地点。如沿途需要对涵洞、桥梁、道路、建筑物等进行改造,自卖方工厂至项目道路分界点(含分界点)的所有改造费用由卖方承担。投标单位投标前应到现场对沿线道路及风场地形地貌进行详细踏勘,将所有可能遇到的风险和困难发生的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内。
2.3交货地点:山东发展投资(景泰)A区4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机位点或指定交货点。
本项目供货时间较紧,请各投标人确实根据自身产能情况投标,如出现延迟供货情况,直接将其纳入“白银景泰陇鲁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供应商黑名单”,暂停该投标人参与白银景泰陇鲁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塔筒物资采购投标资格2年,特此声明。
2.4交货期
标段1:2023年9月10日前到货2套,9月底前到货12套,10月到货14套,11月到货12套,12月10日前到货4套,需连续供货,满足现场吊装进度,具体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2:2023年9月10日前到货2套,9月底前到货8套,10月到货8套,11月到货8套,12月10日前到货2套,需连续供货,满足现场吊装进度,具体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钢协会颁发的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特级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0年度至2022年度)由审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若无法提供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需开具相关证明如因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导致无法提供上述财务报表,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由审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每年均须具有风机塔筒供货业绩,且3MW及以上风机塔筒合同业绩至少200套。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至今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明确生产工厂(工厂所在地),该工厂必须为投标人控股企业(附股权证明)。
2、投标人须出具拟生产工厂2023年每月塔筒排产能力情况书面说明,即已接订单的2023年生产及交付期,按月说明每月的剩余产能。同时,对于招标的山东发展投资(景泰)A区40万千瓦风电项目塔筒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人须将自己所投所有标包的塔筒排产情况做详细说明,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23年7月6日09时00分至2023年7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文件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③财务状况表④业绩合同证明文件⑤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⑥股权证明、塔筒排产能力情况书面说明⑦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⑧投标人信息登记表,格式自拟,含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基本信息。
投标人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sdzb1110@163.com,发送成功后电话通知代理公司进行审核确认。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只接受公对公转账,不接受个人转账,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费用账户:公司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济南文化路支行
银行账号:227305483177
行号:104451038330
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二楼会议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7月 2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二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dbidding.org.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买球网站(https://www.sdfztz.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银景泰陇鲁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喜泉镇北滩村21号
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17616758749
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
代理联系人:李工
代理联系电话:0531-81917501、15726160669
代理电子邮箱:sdzb11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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