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经过多年准备和全面评估审查、已纳入国家规划的山东海阳等三个核电新建机组项目予以核准。海阳核电项目由国家电投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山东发展投资集团为第二大股东,积极支持核电项目建设,推动核能综合利用,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发展,助力我省打造千万千瓦级沿海核电基地。
海阳核电项目是山东省首座开工建设并投运的核电站,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并预留两台扩建余地。1、2号机组是国家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分别于2018年10月、2019年1月投入商运,目前已进入第三个燃料循环,运行业绩良好,累计发电超过690亿千瓦时。在确保机组安全的同时,海阳核电迈出我国核能综合利用第一步,在国内率先开展大型压水堆热电联产研究和实践,当前“暖核一号”海阳核能供热已经安全稳定运行三个供暖季,海阳市成为全国首个“零碳”供暖城市。
本次核准的海阳核电3、4号机组采用三代非能动压水堆核电技术,单台机组容量1253MWe,满足国际最高安全标准,计划工期为56个月。两台机组建成投运后,年发电量约为200亿千瓦时,能够满足中等发达国家200多万人口全年的社会用电需求,每年可减少原煤消耗约85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600万吨、二氧化硫约5.2万吨、氮氧化物约4.5万吨,减排效应相当于种植阔叶林约4.4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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